问题 | 什么是离婚析产房屋 |
释义 | 离婚析产房屋指的是夫妻离婚后需要分割财产,其中包括共同所有的房产进行分割或者判决归属。 离婚析产是指夫妻离婚时,由于双方共同拥有的房产不能被平分,需要根据双方的情况进行分割或者判决归属。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包括婚前已有的、婚后共同购买的等,都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协商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确定共同财产的归属问题。 对于共同拥有的房产,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分割: 1、卖房分割:将共同拥有的房屋卖掉,按照双方的共同协议或法院判决,将售房后的收益按比例分配给双方; 2、其中一方赎买:一方出钱赎买另一方的份额; 3、抽签分割:双方各抽取一个号码,根据号码的大小决定房产的归属; 4、协议划分:双方自行协商,根据财产的具体状况协商划分比例。 综上所述,在离婚析产房屋时,如果双方无法协商或者达成一致意见,需要通过法院进行裁决。同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按照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建议在离婚前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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