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接到调档通知后,需到档案接收地人才服务中心或者是单位开具调档函,然后盖好相应的公章,一般需要办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以及单位出具的转档案证明,具体还需要根据人才中心要求携带相应的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六条 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