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民法典关于婚姻编的司法解释的内容有:事实婚姻的认定、彩礼返还的情形、非婚同居解除的情形、抚养费具体数额的标准等内容。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才属于事实婚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五十七条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五十八条 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