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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3涉外结婚登记条件有哪些,如何和外国人结婚
释义
    涉外结婚登记条件及流程:涉外结婚需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外国人需提供有效护照及无配偶证明。中国公民需提供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流程包括带齐所需证件、婚前医学检查、审查和领证等步骤。办理期限为1个月,领证期限为3个月,可延长但不超过3个月。法律依据为《婚姻登记条例》。
    法律分析
    一、涉外结婚登记条件有哪些,如何和外国人结婚
    1、涉外结婚登记条件: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港澳门居民、台同胞、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二、涉外婚姻登记流程
    1、涉外婚姻结婚登记要带什么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男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一)中国公民
    1、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外国人、外籍华人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婚前医学检查
    到市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并向市民政机构提交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3、审查
    市民政机构自受理当事人的结婚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审查。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结婚证》的通知。
    4、领证
    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机构领取《结婚证》,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领。逾期未领证的当事人,应当重新办理结婚登记申请手续。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领证期限的,应当经市民政机构同意,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结语
    涉外结婚登记条件包括男女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外国人需出具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涉外婚姻登记流程包括持有相应证件,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并提交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经市民政机构审查后领取《结婚证》。领证期限为3个月,逾期需重新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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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19:5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