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宣判的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委托宣判函是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二审案件,或高级人民法院依照死刑复核程序复核的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在审理终结后,交付原审法院代为向案件当事人宣布审理决定(判决或裁定)的委托函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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