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卖方反悔怎么办? |
释义 | 在签好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卖方又反悔的,就是实际违反合同约定了。如果买卖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的约定,买方可以选择按照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买卖合同是什么合同?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让所有权的一方是卖方或卖方,支付价款并取得所有权的一方是买方或买方。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主动明确价格条款。价格是买卖合同的重要条款。如果价格条款不明确或不明确,买方付款没有标准,没有依据,容易发生纠纷; 2、敦促买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价款。在即时结算的销售合同中,买方应按规定支付价款,否则,买方可以承担违约责任; 3、敦促买方接受标的物。一般来说,买方签订合同的目的是获得标的物,买方将按照约定接受合同,及时接受标的物,这将对卖方造成不利。 二、民法典有没有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属于违约金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依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买方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卖方可以要求对方履行支付义务,也可以主张相应的损害赔偿。 三、二手房面签流程 一、基本情况要在合同里列出 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签约时如果不是买卖双方本人到场签字,一定要看其是否有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确认后方可进行签字。 二、明确房款及房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首先,要明确房款是净得价还是含税价。 其次,如果买方采取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要明确首付款的比例、支付时间及买方的贷款额度。 另外,贷款有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以及组合贷款几种方式,而每种方式所需要的周期是不同的,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周期相对较长,卖方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慎重选择买方。如果卖方急需用钱,那么这种情况就最好不要选择公积金贷款的买方了。 再次,如果买方选择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要约定一个银行批贷的合理期限,若超过该期限银行没有批贷,则可约定由买方改全款支付,若在一定期限内,买方仍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超过一定期限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明确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果房屋有什么质量问题要向买方明示 比如房屋的性质、房龄,结构等等,因为如果买方选择贷款方式付款,房子本身的情况(比如房屋的建成年限)会直接关系到房屋的评估价,从而决定买方的贷款额度。如果合同里约定了买方的贷款额度,到时候因房屋本身的问题导致贷款未获批准,就容易产生纠纷。如果卖方对房子的状况做了如实说明,那么即使发生纠纷,也不会归结于卖方的责任。 四、房款的支付与产权过户、物业交割相结合 对于卖方来讲,最大的风险莫过于将房子过户给他人后,却没有收到房款,因此在签订买卖合同时要将房款的支付与产权过户、物业交割相结合,防止出现先过户、交房后收款的情况。如买方采用全款支付的,一定要在收到全款后再交房,采用贷款方式支付的,一定要在看到银行的批贷通知后再进行过户,这样就能保证一旦过完户,贷款银行能顺利地将贷款发放给卖方。 五、如果买方选择全款支付的,为了保证卖方能在过户之后安全的收到剩余房款,可考虑在过户之前将剩余房款放在一个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这样将防止买方取得了房产证后却不付剩余房款的情形出现。 六、明确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及买方违约时卖方的单方解除权。 七、明确税费的承担。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本应由卖方承担的税种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但在实践中这些费用要么由买方直接支付,要么卖方将其转嫁到房价上:因此卖方要结合税费的承担来决定房价,如果合同里约定由买方承担所有的税费,那么卖方可以考虑将房价适当降低一些,如果买方不承担税费,那么房价就要提高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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