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监察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监察机关是对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使公权力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职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纠举的国家机关。属于国家机关中的监察机关。中国在建国初期,政务院曾设有人民监察委员会。后政务院改为国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改为国家监察部。1959年4月监察部被撤销。1987年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决定,恢复并确立国家行政监察体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任, 副主任若干人, 委员若干人。 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监察委员会的组织和职权由法律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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