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保险理赔中,重大疾病是常见的保险事项之一。然而,保险公司在核定理赔时往往会出现事与愿违的情况,即被保险人已确诊为重大疾病,但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此时,被保险人需要通过提供证据来证明病情符合保险条款中的重大疾病定义,以获得合理的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二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三十四条: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前,应当明确告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保险标的的有关情况和保险人对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提出的有关问题的要求。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保险人应当及时处理保险事故,理赔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 结论: 被保险人应当在投保时如实告知病情,避免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病情符合保险条款中的重大疾病定义,以争取合理的理赔。同时,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尽快处理,并在合理的时间内给予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