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强化会风会纪要求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一)统筹会议管理。坚持少开会、开短会的原则,统筹会议管理,精减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简化会议议程,提高会议效率。除局领导班子决定必须召开的综合性会议外,凡各科室(单位)因工作需要召开的全局性工作会议,须报局办公室备案,经局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召开。
    (二)严格会议通知。会议承办科室(单位)在确定会议内容、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参会要求等相关事宜并经审核同意后,指定专人下发通知或电话通知,落实参会人员,组织会议签到,如实记录参会情况。
    (三)加强会务工作。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由会议承办科室(单位)负责落实会务工作,会场布置规范,座次安排合理。多个科室(单位)共同承办的会议,一般由局办公室牵头,事先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合力做好会前筹备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要加强局会议室的管理,各科室(单位)需使用会议室的,需提前向局办公室报备。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21: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