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每月回家4天,可以请探亲假吗? |
释义 | 一,需要符合的规定: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假日团聚的。二是与父母亲都不住在一起,也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此外学徒、实习生、见习生等不享有此假。 二,相关法律依据: 我国职工探亲假还是执行一九八一年三月十四日《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规定,该规定仅适用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按该规定,职工享受探亲假的条件是: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假期的规定是: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一、探亲假满足的条件怎么算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 二、探亲假的期限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4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的探望父母,每年给额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的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