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 变更登记。农村 土地确权 因 土地使用权转让 需办理更名,流程如下: 1、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2、提交办理变更登记,需要的申请书、 土地使用权 证、登记原因证明等其它材料; 3、受理并审核通过后,原土地登记机关准予办理变更,核发权属证明。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