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被辞退怎么补偿 |
释义 | 试用期被辞退应当按照以下情形进行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因其他原因合法辞退的,应当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数额; 3、违法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金,而是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辞退的情形包括以下: 1、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员工违反劳动合同中的规定,如经常迟到早退、旷工、私自离职、擅自调休等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中的规定解除合同; 2、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员工的工作能力不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表现为工作效率低下、工作质量不合格等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中的规定解除合同; 3、经济困难:用人单位由于经济原因需要减员或者裁员,这种情况在劳动法中规定了一定的程序和标准; 4、公司重组或者改制:公司进行重组或者改制时需要裁员或者减员。 综上所述,试用期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适应的过程,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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