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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释义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食品安全委员会为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由国务院设立,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议事协调机构而存在,具体职责由国务院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支持、协助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行政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
    (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
    食品的安全法的细则是什么
    食品的安全法的细则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什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由卫生局设立的制度。规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健康管理制度;执行食品安全标准等。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食品安全许可证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取消食品流通许可证,新申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当地食药局办理。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1、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2、而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3、如果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食品安全法规有哪些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章附则第九十九条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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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3: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