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面积差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
释义 | 1、合同中有关于面积误差的约定时,不管该约定的面积误差是否在3%以内还是以外,均应依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处理方式处理。 2、若是购房合同中没有关于面积误差的约定,那么则应参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这样既可以达到维护合同效力的目的,有利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又可以较大限度地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实现公平,对双方的合法权益予以同等的保护。 3、如果预购方无力再支付超出约定面积的房款,则应根据双方的意愿进行协商,如果预购方坚持要求解除合同的,应该解除合同。 一、购房时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出现不符如何处理 购房时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出现不符的,双方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处理方式处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则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按照实际面积结算房款;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则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房。并且购房者可以要求卖方赔偿自己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房屋实际面积和合同上有出入该如何处理 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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