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对方拒绝提供证据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促进调解和解决纠纷:1. 利用间接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2. 与对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3. 提请调解,调解机构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搜集证据;4. 如果不能调解,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进行调查取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但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提供的,可以免予证明责任或者推定有利于对方当事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当事人可以协商和解。调解协议经过当事人自愿,获得调解员签名、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条:人民调解可以采用调解员召集当事人协商,调解员进行调查,征求公安、医疗、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意见,听取证人证言等方式搜集证据。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主张权利的事实和理由,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未能提交证据或者提交的证据不足以推翻该证据的,应当按照该证据所证明的事实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