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所谓合同无效,存在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种情况。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如果合同全部无效,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当然也无效,应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各自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