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保险人遭受深度昏迷时,是否需要提供其他保险公司的理赔记录?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时需要了解被保险人的病情和治疗情况,因此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是,是否需要提供其他保险公司的理赔记录,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三百零五条:保险人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材料。 2.《保险法》第二十一条:保险人在承保风险时,应当与被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率和费用等事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有权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 3.《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合同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上没有强制规定被保险人需要提供其他保险公司的理赔记录,但是保险公司在理赔时需要了解被保险人的病情和治疗情况,因此被保险人需要提供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材料。如果被保险人未能提供相关材料,可能会影响保险公司的理赔判断,甚至导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情况发生。因此,被保险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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