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申请办理:前往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福州市各区(县)出入境管理处大厅现场排队取号。受理:申请人持申请表格和申请材料到受理窗口受理。审批:审批人员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签发,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签发。发证:申请人持《受理回执单》到发证窗口领证,也可申请由邮政快递公司将证件寄达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五条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