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方询问笔录是否可以作证词,什么人有权利可以看询问笔录? |
释义 | 警方询问笔录可以作证词,代理人有权利可以看询问笔录。 给违法嫌疑人做的笔录,受害人一般是不能看的。而受害人的代理人,即检察官可以看。当事人的代理人是指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其行为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代理人是指嫌疑人的代理人,因为检察官是代表国家进行的公诉,虽然在某种意义上他也是受害人的代理人,但我们一般不会强调后者。 检察官在案卷移送检察院时就可以看案卷包括笔录了,而嫌疑人的律师在经过相关机关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许可之后,也可以看案卷材料。包括笔录。代理人可以看和案件有关的笔录,但一般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会阻止他看,或不让他看得太多。需要的证件主要是律师证、当事人的委托书等,程序嘛,就是找到案卷所在机关的负责人,一般是找案件承办人,经其允许之后,就可以查看案卷了。 但案卷是不能私自复印、拍照的,要这样做必须经相关人员许可。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