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太太80岁退休金8000子女吃低保,子女愿意把老太太留在身边赡养,并且还要向子女索取赡养费? |
释义 |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1、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2、子女人数,独生子女负责全部的赡养费,二个以上的按比例承担。《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现在父亲想把房子(母亲在世买的房子)卖给我们子女,和这个老太太有关系么? 老人把房子过户给子女是否属于子女夫妻共有财产要分情况。如果过户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该赠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过在过户时明确表示这个房子是赠送给自己子女的,那么属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老头已经去世,老太太卧床。怎么过户? 老人去世后,房子的过户手续如下:1、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需要确定自己的继承权,如父母有其他合法继承人的情况,需取得其他继承人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的书面声明之后才能办理。2、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还需要取得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自己的继承人证明。3、还需要到公证处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请问一下关于子女没有赡养老人,可以分到遗产吗 子女不赡养老人是有可能分到遗产的,如果老人有遗嘱,那子女就应该按照遗嘱分配遗产。如果没有遗嘱,那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不赡养老人的子女应该少分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子女未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能否继承 子女未尽赡养义务是可以继承的,但不是一定能分得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尽扶养义务的扶养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子女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不可以继承 子女未尽赡养义务是可以继承的,但不是一定能分得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尽扶养义务的扶养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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