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被法院拍卖到过户时怎么处理 |
释义 | 在民事纠纷中,当事人的房屋往往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而被法院依法查封。房地产查封期间,当事人不再拥有房地产使用权,给当事人的生活和房地产交易带来诸多不便。所以遇到自己的房子被拍卖,我们该怎么办?查封将在不同情况下进行,一般包括诉讼保全期、诉讼阶段和立案阶段的执行阶段。从立案到强制执行前的执行阶段可以继续居住,强制执行阶段不能居住。至于是否强制执行,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家庭中唯一的普通住房是不允许强制执行的。当然,法院会继续查封。拍卖是强制执行的主要处置方式。房屋被法院拍卖,作为执行人,应当及时迁出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属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的其他有能力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第二百五十八条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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