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补偿标准。一般而言,国家房屋拆迁赔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被征收房屋 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而市场价格是地级市政府部门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的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的价格。《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 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 停产停业损失 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