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独立董事可以是股东吗? |
释义 | 独立董事可以是股东,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 一、公司法人股东监事的概念是什么? 公司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公司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 二、法人代表和董事长的区别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董事长是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的董事。也就是说,董事长首先是董事,符合公司法对于董事的产生(股东会选任)、任期(不得超过三年)和任职资格(公司法第147条)的强制性规定。其次,董事长的产生程序完全由章程规定两者的产生方式不同,董事长是选举产生的,可以通过选举进行更换。法人则是指依法定程序成立,具有组织章程与机构,拥有独立财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能在法院起诉、应诉的组织体。两者的职权也不同,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相关权利,董事长的议事规则和方式,都由章程规定。 三、一人公司的设立需要什么条件 一人公司的设立需要的条件如下: 1、公司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单位;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出资额; 3、有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人格、具有独立的财产及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的设立的流程有: 1、申请报告; 2、母公司营业执照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及工商局的同意函; 3、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4、负责人简历、照片、身份证、暂住证等; 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 7、工商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它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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