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解决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有效途径是
释义
    

法律主观: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包括以下几类:
    1、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2、公民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3、上述主体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4、法律规定其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0: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