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驾照在驾驶证分清零日恢复12分,驾驶证清零日也就是驾驶证进入下一记分周期的前一天。简单来说,如果是9月8日领取的驾驶证,那么直至明年的9月7日为一个记分周期。从9月8日开始,驾驶证就开始进入新的记分周期。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