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限行几个小时罚一次 |
释义 |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 一是未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机动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二是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9时、17时—20时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平峰期间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认定为“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 三是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货汽车,6时至24时在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四是对本市载货汽车、黄标车、以及外省、区、市黄标车,违反《通告》规定,进入禁限区域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具体如下: (一)自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7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 8、4和9(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10月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 (三)自2019年10月7日至2020年1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 (四)自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4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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