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处理婚前的共同债务 |
释义 | 婚前共同债务离婚后应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可协商或诉诸法院。法院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包括购置共同财产、家庭生活费用、经营活动债务、治病费用、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的债务。个人约定的债务、未经同意资助他人债务和个人经营活动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分析 一、婚前的共同债务离婚后怎么办 婚前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时,夫妻离离婚后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法院是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 实践中,以下几种债务法院将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比如车子,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比如为维持家庭日常生计欠的钱。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欠钱,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为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另外,对以下几种债务即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收入又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会考虑婚前借款购置的财产、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等因素。然而,个人约定负担的债务、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他人所负的债务以及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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