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之前债务该怎么办? |
释义 | 夫妻离婚之前债务承担的方式为若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双方对此债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无论双方如何分割,都不能对抗债权人。若是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则另一方不承担任何的责任。 一、夫妻个人债务有何类型 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 1、夫妻一方婚前债务。夫妻一方为购房等财产负担的债务,婚后不共同生活的,视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可视为夫妻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协议或事后追究该协议,否则该协议原则上不会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 3、夫妻一方因赌博、吸毒、酗酒等个人不合理费用而负债。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夫妻的财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附有遗嘱或赠与合同的债务也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另一方不承担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无扶养义务人承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债务,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依法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其他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和侵权所承担的债务。 二、分居后不知情债务怎么处理 一般来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有债务的,不影响离婚诉讼。如果是共同债务,将由双方的共同财产支付。如果共有财产不足,双方协商支付。如果谈判失败,他们将不起诉法院。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中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是有效的,可以约束双方,但该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如果善意债权人要求夫妻一方承担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另一方就不能用协议为债权人进行抗辩。 三、因侵权或违法行为发生的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基于夫妻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而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同理,如果在经营过程中因侵权而发生的债,该债务也同样为夫妻共同之债,此处判断的标准即是,该侵权之债的发生原因是否与经营性行为有关,如果有关则该债务即是夫妻共同之债,夫妻双方承担无限连带赔偿责任。反之则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属于个人的侵权行为发生的侵权之债,并非因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致,另一方不对此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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