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网约车经营准入条件:1、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具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2、安装符合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3、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技术标准;4、车辆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超过3年,车辆登记住址为我市花山区或者雨山区;5、燃油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排量不低于1.6L;新能源汽车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或者续航里程不低于250千米。 法律客观: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