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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眼睛伤残赔偿标准怎么规定的?
释义
    眼睛伤残赔偿标准及工伤视力减弱赔偿程序。根据眼睛伤残等级鉴定,赔偿包括医疗费用、交通食宿费用、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和医疗补助金。劳动者需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稳定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获得相应赔偿。若无劳动关系证据,可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再申请工伤认定。相关法律规范了眼睛伤残赔偿标准,职工可根据伤残等级获得相应赔偿。
    法律分析
    一、眼睛伤残赔偿标准怎么规定的?
    眼睛损伤不同,伤残等级不同,赔偿也不同。根据双眼的光感、光定位、矫正视力和视野的不同,眼睛伤残鉴定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鉴定标准。眼睛伤残赔偿标准包括医疗康复费用、交通食宿费用、配置相应器具的费用、生活护理费、伤残医疗补助金等费用。
    二、因工伤眼睛视力减弱该怎么赔偿?
    劳动者因眼睛视力减弱,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应当等病情稳定以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病例资料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才可以按照伤残等级,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所承担的比例范围之内进行应当赔偿。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眼睛伤残对于职工的损害打击是很大的,相关法律都对职工眼睛伤残的补助和赔偿标准进行了规范,眼睛伤残赔偿标准也在相关法律实践中得到落实。在对眼睛伤残做出轻重不同的伤残等级鉴定后,职工可以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得到相应的赔偿。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眼睛伤残赔偿标准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包括医疗康复费用、交通食宿费用、配置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和伤残医疗补助金等。对于因工伤导致眼睛视力减弱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获得相应的赔偿和补偿。相关法律对职工眼睛伤残的补偿和赔偿标准进行了规范,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五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四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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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 22:4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