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重疾险中对肝炎的赔偿限制较低,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维权: 1.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如果保险公司在合同中承诺对某种疾病提高保险金赔付比例,但实际上没有兑现,就构成了违约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赔付义务。 2.《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保险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赔付义务。”如果保险公司不履行赔付义务,消费者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消费者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或者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存在其他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生产经营者承担消费者所受损失。”如果保险公司未能兑现对某种疾病的赔偿承诺,就构成了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 法律依据: 1.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保险法》第六十八条:“保险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赔付义务。” 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存在其他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生产经营者承担消费者所受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