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要式合同诺成合同区别
释义
    要式合同是指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的方式而成立的合同。这里的"形式"不仅限于书面形式,另外还有要求登记,审批等。如建设工程合同、技术转让合同。
    诺成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相对应的是实践合同(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保险合同、赠与合同。
    一、实践合同成立时间是什么时候
    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是一组相对应的概念,不同于诺成合同在当事人各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成立,实践合同则需要在各方意思表示一致又作出实际履行时才成立,如交付标的物或现实给付等,在完成给付时,实践合同成立。因为给付在合同成立之前,所以给付为先合同义务,如果当事人违反则是缔约过失责任而非违约责任。
    二、诺成法律行为是什么
    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合同可分为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诺成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其特点在于,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之时起,法律行为就成立。如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行为都是诺成性行为。
    三、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成立时间应当怎样确定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债权人提供借款之时成立,因为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所以借款行为付诸实践,也就是借款交付给债务人后,借款合同才成立。所谓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3:4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