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空头支票要求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释义 | 法律分析:空头支票违规行为要接受行政处罚。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空头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金额的支票。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对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八十七条 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第八十八条 支票的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本名的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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