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关系和夫妻关系有哪些区别? |
释义 | 同居关系和夫妻关系的区别:1、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2、夫妻关系是法定的,同居关系不是;3、夫妻关系一夫一妻制,同居则不一定;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同居则归各自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四十条 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同居关系和夫妻关系的差异有什么 同居关系和夫妻关系的差异: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而夫妻关系是依法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是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夫妻关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而同居没有;夫妻关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而同居没有。 事实婚姻与同居的区别和联系,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有何区别 1、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一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具体处理时则视同具有法律效力的结婚,与合法的经登记缔结的婚姻关系同样对待。而如果被认定为属于同居关系,则这种同居关系本身将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八条,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怎样界定事实婚姻和同居关系 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的情况是属于事实婚姻还是属于同居关系,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种:1、凡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生活的,并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凡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同居的,如果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属于同居关系;如果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应当补办婚姻登记,不予补办的,属于同居关系。3、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就已经同居的,但截止到1994年2月1日仍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只是到了1994年2月1日后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属于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的彩礼怎样处理 同居关系的彩礼,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应当返还。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同居关系的财产怎样分割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1、“约定优先”,双方对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2、无约定的,对于同居期间购置的财产,原则上采用谁购买归谁所有的原则(不动产除外,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动产以登记为准)。但对于双方均有所出资,并且由双方共同使用的财产的归属问题,通常按共同共有原则处理。当事人在非婚同居期间,还必然要发生日常家务产生的债务,比如饮食、衣着、文化、娱乐、医疗、子女教育等。对于这些日常家务,一般根据谁支出谁负担的原则。 该内容由 肖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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