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十周岁 |
释义 | 一、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多少周岁 1、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止于死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一般是以出生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二、民事权利能力分类有哪些 1、物权,就是对财产的有效处理权利,楼上的财产权可通用,故不重复。 2、债权和抵押权对立,也都是民事权利的一种,故不可忽略。 3、遗产继承权,众所周知,故不复述。 4、知识产权,也广为人知的,但是它的层面很广,包括个人知识,著作权,发现权,商业上的各种权利等等。 5、就是切身相关的人身权了。法律保障作为公民和自然人的体格之完整性和不可侵犯性,就自身的意愿才可以处理身体。 民事权利能力是我们中国公民从出生开始就享有的,而可行使民事权利能力年龄也是比较短暂,在正确,科学地了解这项能力后,相信大家也会更加珍惜,毕竟每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而这项能力,以及我们为之行使能力的国家的发展是无限的,正确地行使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也是对养育我们中国公民的国家负责。 该内容由 袁晓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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