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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竞业协议没给钱多久失效
释义
    法律分析:一、竞业协议没给钱多久失效
    看合同里的规定。对于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竞业限制协议是否当然无效,目前,司法实践中基本是采否定的态度,认为此种情况下,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协议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也可以提出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协议解除的效力应当在劳动者该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生效。
    二、竞业限制违约金约定过高怎么处理
    首先,公司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因为当前我国法律无明确约定,所以,可以根据双方意愿确定违约金。
    其次,实际中对过高或过低的违约金的处理如下:
    1、如果因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低的,并且已经低于实际损失的,可以去人民法院提出主张,最后将按实际损失赔偿。
    所以,离职后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并且发现违约金过高的,即可以去法院主张降低。
    三、竞业限制协议有效的基本条件包括:
    1、竞业限制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限带蝴具体业务范围、地域范围以及补偿数额、支付方法等;
    2、单位应当确实拥有特定的商业秘密,且在合同中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不能把一般的商业信息、知识技能和经验作为商业秘密;
    3、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应当限制在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内。与只具有普通技能且未接触到单位商业秘密的雇员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原则上无效;
    4、雇主必须给予雇员合理的经济补偿。这是竞业限制协议生效的基本要件。一般认为,补偿费的标准应当与职工在职时获得的收入持乎;
    5、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6、竞业限制合同应明确竞业限制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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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4:3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