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高血压引起的疾病需要具体看保险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高血压引起的疾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则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是合理的。 法律依据: 1.《保险法》 第十九条 保险合同订立后,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保险人收到保险费后,应当发给被保险人保险单。 第三十五条 保险人不得拒绝承保依法应当承保的保险;不得以虚假理由拒绝承保;不得要求被保险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不得要求被保险人对与保险无关的事项作出承诺。 第五十八条 保险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时,应当按照约定及时履行。 2.《合同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自愿原则。合同是自愿订立的法律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强迫当事人订立合同,不得非法干预合同订立和履行活动。 以上法律依据明确规定了保险合同的约定必须遵循自愿原则,保险人不得拒绝承保依法应当承保的保险,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及时履行赔偿责任。因此,如果保险合同中未明确规定高血压引起的疾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是不合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