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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吊车的使用年限和报废年限
释义
    吊车报废年限新规定:我国起重机结构的寿命划定在15年到50年之间,一般为30年。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相关规定,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一、私家车强制报废的法律要求
    私家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取消了15年汽车报废年限。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但是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未通过年检或没有按时年检的、超出国家的排放标准限制的车辆依旧会被强制报废。
    二、车子多少年强制报废,要考虑什么
    一般来讲,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专用校车使用15年;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三、报废车需要什么手续
    报废车需要如下手续:
    1、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5、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6、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
    7、车管所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报废手续完成。
    一、车辆报废的年限具体如下:
    1、家用5座轿车和7座的SUV,非营运的微型、小型汽车都是没有使用年限的。但在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国家就会引导报废;
    2、皮卡及轻、中、重型载货汽车这几类车的强制性使用年限是不得超过15年;
    3、微型载货汽车这种车的强制性年限是不得超过12年,也就是使用年限超过12年的便强制报废;
    4、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这种车型的强制性年限是不得超过10年;
    5、出租车最多只能使用8年,超过8年就得报废。
    二、车辆报废需要如下材料:
    1、机动车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
    3、车辆牌照;
    4、单位车辆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5、个人车辆车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
    6、事故车辆证明材料。
    总之,报废车需要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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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20:5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