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嫌疑人有病怎么样办 |
释义 | 犯罪嫌疑人有病的,首先就要考虑适不适合关押,然后选择申请取保候审。但是,不是所有犯罪嫌疑人有病的,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首先,必须到一定的严重程度,不适合关押时,才可以以有病为由申请取保候审。其次,有病需要治疗的话,要向驻所检察官申请就诊。若看守所的医务室无法满足就诊需要,就要及时向看守所、驻所检察室申请保外就医。最后,假如有病是因为刑讯逼供比如是打、冻、晒、饿或者疲劳审讯造成的,要及时提出控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26条规定,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人犯犯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取保候审。第27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报告人民检察院和办案机关,由法医或者医生做出死亡原因的鉴定,并通知死者家属。《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一、刑事诉讼中能否多次取保候审 能。取保候审没有次数限制,但是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六条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人犯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七条人犯在羁押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报告人民检察院和办案机关,由法医或者医生作出死亡原因的鉴定,并通知死者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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