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外地车辆进入贵阳,限行规则由“开三停五”变为“开四停四”。自7月7日起,普通号牌车辆每日7:00至21:00禁止驶入一环(含一环)以内道路,其他时间允许驶入。临时驶入贵阳市一环路(含一环路)以内道路的非本市9座以下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即由原来的“开三停五”调整为“开四停四”)。计算时间不中断,此前的通行和停驶时间计入新调整期限。因特殊情况确需超过4天行驶一环路(含一环路)以内道路的,持相关证明向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后通行。临时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