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我国对于青少年犯罪的态度
释义
    

法律主观:
    


    青少年犯罪通常严重犯罪较多,作案手段比较野蛮和凶残,往往是不计后果,突发性犯罪多,作案动机、目的比较单纯,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共同犯罪、结伙作案多,带有“黑帮”性质的团伙犯罪亦有增加趋势,并且逐渐成年化、智能化和低龄化。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承办。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八条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13:3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