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一、房子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房子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另一方没有所有权,所以一方就算是私下把房子卖掉也是合法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另一方却没有权卖。 二、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尽管房产证人的所有人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它仍然是共同财产,既然是共同财产,一方私下签的卖房合同,就属于无效合同。 房子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单方无权单独处分,可以主张买卖行为不成立,但是撤销权有时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不满1年,可以主张撤销权。还有就是没有过户,对方可以主张让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违约责任,解除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