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二审不服还可以上诉吗? |
释义 |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的规定,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二审的判决结果是终审,不能再上诉,如果对二审判决结果不服的,只能申请再审或者抗诉。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5.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6.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7.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8.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178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根据这一条法律,大家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 第187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17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17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所以大家是可以提出抗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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