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涉嫌诈骗黑名单怎么解除 |
释义 | 如何解除公安涉嫌诈骗黑名单建议去当地公安部门咨询。 公安的黑名单指的是在公安局有案底的人,范围很广,包括前科人员、吸毒人员及在逃人员等。其中,有案底和吸毒人员名单在公安机关永久保存无法消除,在逃人员名单在嫌疑人投案自首或被抓获后就会消除,受到刑事处罚后变成有案底的人。但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 黑名单,即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3、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4、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5、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涉嫌诈骗罪的话,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是会有非常严厉的惩罚,如果数额比较大的话,会有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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