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机打发票作废是指纳税人当月开具通用机打发票因发票开具错误、交易取消或商品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及其他原因需要作废,可以通过发票管理系统“发票作废”功能进行发票作废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七条 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第八条 发票防伪专用品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生产。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对发票印制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严格审查印制发票企业的资格,对指定为印制发票的企业发给发票准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