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单方离婚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诉讼离婚的手续如下: 1、想离婚的一方写好起诉状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符合下列受理条件的法院会受理立案: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受理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成功不再开庭审理,调解失败法院安排开庭。 6、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