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肥租房补贴申请需要的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为本市市区居民户口; 2、申请家庭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内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6850元; 3、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m2;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未婚者应与其父母共同申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无直系亲属的未婚者,可以单独申请廉租住房。 父母或已婚子女一方有住房且共同居住或各住一套的,按实际居住人口分摊面积,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且符合其它条件,无房一方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实际发放金额在扣除分摊面积后实行差额租金补贴。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高于16平方米且符合其它条件,无房一方只可申请实物配租保障方式,不予发放租金补贴。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三十七条 国家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 第三十八条 住房救助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实施。 第三十九条 住房困难标准和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房价格水平等因素确定、公布。 第四十条 城镇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应当经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直接向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家庭住房状况并公示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优先给予保障。 农村家庭申请住房救助的,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