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无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出生是自然人脱离母体并生存的法律事实。 一般认为,出生须具备两项要件:一是胎儿与母体分离,与母体分离之前为胎儿,分离之后即成为法律上的人。 二是与母体分离之际保有生命。 二、民事权利能力分为哪些? (1)财产权与人身权 (2)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3)绝对权与相对权 (4)主权利与从权利 (5)原权与救济权 (6)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四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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