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师不给学生上课属于违法行为吗? |
释义 | 老师不让学生上课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教师的职责和学生的受教育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教师应当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并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如果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学生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不给予上课的行为。因此,不让学生上课是违法的。 法律分析 结论:违法。解析: 1、老师不让学生上课属于违法行为。因为老师的义务就是教育学生,完成教育教学计划。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2、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所以老师不让学生接受正常的教育,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3、老师的义务就是教育学生,完成教育教学计划。不给学生上课,当然是违法行为。学生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不给学生上课,当然是违法行为。学生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的规定,老师不让学生上课属于违法行为。教师有义务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并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其全面发展。不给学生上课不仅违反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利,也违反了教师的职责。学生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任何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行为都应受到批评和抵制。教师应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十章 附则 第八十五条 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办学和合作办学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民办学校在教育活动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五章 教育教学 第三十九条 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教科书的审定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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