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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案子被检察院打回派出所是好事还是不好
释义
    

法律主观:
    


    检察院把刑事案件退回公安局,可能意味着证据不足,不能予以逮捕,需要继续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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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9:38:57